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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2浏览:

    各相关单位: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平台数据是新一轮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专业认证学校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本年度数据填报和2024年学校审核评估工作,2023度校内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填报要求及具体说明通知如下。

    、填报用户管理

    填报系统沿用校级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用户管理实行责任单位填报用户和责任单位审核用户两级用户管理。各责任单位根据学校制定的《2023年国家数据平台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安排,指定专人管理本单位账户和密码,登录校级数据库系统开展填报工作。

    、工作时间节点及具体要求

    (一)工作时间节点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内容包含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七个大类数据信息和医科、工科专业补充内容

    本年度填报2022年度无表格增减情况,有部分表格指标内涵发生变动,请各责任单位数据填报员参照2023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见附件2),根据2023年国家数据平台任务分解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采集录入数据。

    (二)具体要求

    采集期间各数据填报员可在校内登录校级数据库系统查看2022年度上报数据根据一年来数据变化,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及蚌埠医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的重点工作对数据进行梳理,按时保质完成本次数据填报工作发展规划处根据各责任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分批次对接有关部门开展填报培训工作。

    请各责任单位数据填报员于1025日前完成校内数据库系统数据填报任务,提交与填报内容相一致的纸质文档(盖章)、《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见附件3)及数据异动情况说明(盖章)至发展规划处办公室。各责任单位须保存好原始数据底册和台账,以便备查。

    发展规划处对各责任单位提交数据进行汇总审核、校验,形成最终数据上报平台

    、采集填报数据统计时间内涵

    本次填报统计数据时间涉及自然年、学年、时点三类,其中自然年指从202211日至20221231日;学年指从202291日到2023831日;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本次采集数据为2023930日。

    、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是国家对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依据,也是学科评估、一流专业申报、专业认证、审核评估及评估整改工作的重要数据来源,各部门、各院、系(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严禁工作推诿,确保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请各数据填报员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数据填报启动工作。

    (二)数据填报客观准确

    各相关单位请认真阅读、深刻领会《2023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指标内涵说明,填报时应注意数据内涵以及数据间的联系和互相支撑准确客观采集填报数据。

    (三)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项数据中本责任单位可直接填报的数据,由本单位进行填报;不能直接填报的表格,由责任单位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学院提供数据,由责任单位整理填报。

    五、其他事项

    校级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网址见发规处首页

    联系人:李旸

    联系电话:3175912

    办公地点:行政楼A119发展规划处办公室

    校级数据填报工作群:184717399


    附件12023年国家数据平台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23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附件3: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发展规划处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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