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是负责组织开展学校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与战略规划、学科建设等工作,争取重大发展战略资源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落实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

2.负责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编制、管理、实施与评估,并统筹协调专项规划及二级学院规划的编制、管理与评估工作。

3.组织编制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学科建设相关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

4.负责学科建设管理与考核评估,推进学科建设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5.组织各级各类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开展项目检查与验收工作。

6.研究国家学科发展与教育改革政策、国内外一流大学学科建设动态及高等教育发展状况与趋势,为学校学科发展和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与决策参考。

7.开展学校发展与改革重大问题专项调研,形成政策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支撑。

8.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统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质量审核与上报;履行数据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监督校内统计工作执行。

9.牵头学校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出入库管理;谋划、论证、储备及申报重大发展项目。

10.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沟通,接受工作指导,掌握政策动态,供学校领导决策参考。

11. 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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