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各二级院系(部)、直属附院:
按照学校要求以及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整体部署,请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院系(部)规划,科学研判,认真谋划,完成以下两项工作:
1. 针对各自规划,对标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设指标要求,梳理2022年度本部门负责的相关内容完成情况,形成汇总表格(见附件1)。
2. 科学分解2023年度“十四五”规划建设任务,对标对表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学校“十四五”目标值,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形成2023年度“十四五”规划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
请于3月15日下班前将2个附件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55539517@qq.com,纸质稿(盖章)交至办公楼A119室。
联系人:李旸,联系电话:3175912。
附件:
1. 2022年度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2. 2023年度相关工作预期完成情况
发展规划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