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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时间:2021-09-01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79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度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审核、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按照教育部统计填报要求,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我校须填报8个报表,其中:基表7个,综表1个。分别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2)、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3)、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5)、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6)、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7)、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综表1)。

    各报表表样、填报说明请见附件,其他相关帮助文件可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网址:http://systj.buct.edu.cn:81/)或学校发展规划处网站中下载。


    二、填报任务分解

    责任部门

    协助部门

    基表1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国资处


    基表2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国资处


    基表3

    贵重仪器设备表

    国资处

    相关院(系、部)

    基表4

    教学实验项目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基表5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教务处

    人事处

    基表6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教务处、科研处


    基表7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财务处

    教务处、科研处

    综表1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一)

    发展规划处


    、报送方式及要求

    1、校内数据填报方式为线下Excel表格填报。

    2、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填报,往年报表数据进行对比核查对差异性较大数据应仔细查找原因情况属实的应附相关文字说明,同时做好原始台账的归档工作,确保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我处对各责任单位所报数据进行再次审核审核过程出现的数据错报、漏报等情况,请责任部门根据审核反馈信息及时进行更正

    3、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应与即将填报的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相符合。

    4、请各相关单位于910日前提交电子及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发展规划处办公室(办公楼A119室)

    5数据正式上报前,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3175912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79

    附件22020-202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填报说明

    附件3报表样式


    发展规划处

    202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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