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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0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要求,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数据采集工作即将开展。

    现将工作要求及具体说明通知如下。

    一、填报系统用户管理

    填报系统沿用校级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用户管理实行责任单位填报用户和责任单位审核用户两级用户管理。因学校机构设置发生改变,校级数据库管理员会为新机构建立相应账号。各责任单位根据学校制定的《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安排,指定专人管理本单位账户和密码,实施填报工作。

    二、工作时间节点及具体要求

    (一)工作时间节点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内容包含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七个大类数据信息,并新增临床医学专业、工科专业补充表单,以配合专业类国家三级认证工作。

    各责任单位请根据《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任务分解表》中的完成时间,按照《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见附件2)的内涵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采集录入数据。


    (二)具体要求

    采集期间可在校级数据库系统中查看2018年度上报数据。责任单位根据分解任务情况,指派1-2名数据填报员负责数据采集工作,并于9月12日前提交本单位《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员信息表》(附件5)纸质版。

    完成校内数据库系统数据填报任务后,各责任单位须提交与填报内容相一致的纸质文档(盖章)、《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见附件4)及数据异动情况说明(盖章)至发展规划处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对各责任单位提交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学校最终数据。

    各责任单位须保存好数据来源的底册和台账,以便备查。

    三、采集填报数据统计时间内涵

    本次填报统计数据时间涉及自然年、学年、时点三类,其中自然年指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学年指从2018年9月1日到2019年8月31日;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本次采集数据为2019年9月30日。

    四、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本次数据采集与我校2019年审核评估整改、专业认证、更名大学等工作有直接联系,涉及面广,数据采集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必须按照学校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严禁工作推诿,确保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二)数据填报客观准确

    各相关单位请认真阅读、深刻领会《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指标内涵说明,准确客观采集填报数据。因本年度数据库更新有表间和表内的逻辑校验,填报时应注意数据内涵以及数据之间的联系和互相支撑。

    (三)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项数据中本责任单位可直接填报的数据,由本单位进行填报;不能直接填报的表格,由责任单位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和学院提供数据,由责任单位整理填报。


    五、其他事项

    校级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网址:http://10.20.20.201/login.jsp。

    联系人:李旸

    联系电话:3175912

    电子邮箱:55539517@qq.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A119发展规划处办公室

    校级数据填报工作群:184717399。


    附件1: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附件3: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变化情况汇总

    附件4: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附件5: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员信息表



    发展规划处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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