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承担专项规划任务的责任单位,按照《蚌埠医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校字[2020]99号)的有关要求,尽快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于12月30日下班前将盖章后的纸质版提交至办公楼A12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517318622@qq.com邮箱。 (联系人:李乐 联系电话:3175922) 发展规划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