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时间:2020-07-02浏览:

校发20203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73号)要求,为做好2019-2020学年度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送2019-2020学年(201991日-2020831日)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按照教育部统计填报要求,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我校须填报8个报表,其中:基表7个,综表1个。分别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2)、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3)、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5)、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6)、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7)、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综表1)。各报表表样、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网址:http://202.4.130.200:81)或我校发展规划处网站中下载。

二、填报任务分解

表  号

表  名

责任单位

基表一(SJ1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国资处

基表二(SJ2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国资处

基表三(SJ3

贵重仪器设备表

国资处

基表四(SJ4

教学实验项目表

教务处

基表五(SJ5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教务处

基表六(SJ6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教务处、科研处

基表七(SJ7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国资处、财务处

  表(SZ1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一)

发展规划处

、报送方式及要求

1、校内数据填报方式为线下Excel表格填报。

2、实验室有关数据的统计报送是每学年一项非常重要的常规性工作,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填报,并与往年报表数据进行对比核查,对差异性较大数据应仔细查找原因,情况属实的应附相关文字说明,同时做好原始台账的归档工作,确保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3、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应与即将填报的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相符合。

    4、请各相关单位于831日前提交电子及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发展规划处办公室(办公楼A119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3175912



                                 发展规划处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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