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0〕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73号)要求,为做好2019-2020学年度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送2019-2020学年(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按照教育部统计填报要求,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我校须填报8个报表,其中:基表7个,综表1个。分别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2)、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3)、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5)、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6)、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7)、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综表1)。各报表表样、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网址:http://202.4.130.200:81)或我校发展规划处网站中下载。
二、填报任务分解
表 号 |
表 名 |
责任单位 |
基表一(SJ1)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
国资处 |
基表二(SJ2) |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 |
国资处 |
基表三(SJ3) |
贵重仪器设备表 |
国资处 |
基表四(SJ4) |
教学实验项目表 |
教务处 |
基表五(SJ5) |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
教务处 |
基表六(SJ6) |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
教务处、科研处 |
基表七(SJ7) |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
国资处、财务处 |
综 表(SZ1) |
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一) |
发展规划处 |
三、报送方式及要求
1、校内数据填报方式为线下Excel表格填报。
2、实验室有关数据的统计报送是每学年一项非常重要的常规性工作,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填报,并与往年报表数据进行对比核查,对差异性较大数据应仔细查找原因,情况属实的应附相关文字说明,同时做好原始台账的归档工作,确保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3、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应与即将填报的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相符合。
4、请各相关单位于8月31日前提交电子及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发展规划处办公室(办公楼A119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旸
联系电话:3175912
发展规划处
2020年6月28日